“虚假考勤打卡”的流行,是保险业“增员”考核压力的缩影
近日,“考勤打卡神器”的新闻刷屏网络。就职于某保险公司的梁女士,每天无需到公司上班,足不出户就能完成每日打卡,并拿到公司的全勤奖。
“这当然是违规的,按照情节严重予以扣薪、开除等处罚”,某保险公司代理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王喻表示,保险公司业务的性质,大部分保险代理人员并不需要坐班,随着公司管理的加强,各保险公司开始严格考勤。在招聘不严格的状态下,难免会有些达不到要求。“但是如此弄虚作假行为、虚假考勤的行为显然是不合规定”。
不过,更多保险公司从业者表示,虚假打卡、虚假考勤的事情在业内存在已久,而这一切与“增员考核”的运营要求有关。
增员考核压力下,拉人头造假成风
2015年,银保监会发布《关于保险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取消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,自此行业人数突飞猛进,增员进入高涨期。
数据显示,2015保险代理人数量就从471万,截至截至目前,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代理法人机构1776家,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.2万家、网点22万个,个人保险代理人900万人,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300万人。
当时流传着这样一句话:要致富,背话术;赚大钱,多增员。各行各业的人带着互相传染的亢奋情绪和对于高薪的渴望,扑向保险代理人这样一个在当时看来前景广阔的职业。
一位匿名的保险经纪人表示,保险公司的运营体制就是增员,打业务,两者缺一不可。保险公司每年3-4次大规模增来的新人,带来的新契约保费占比能达到全年的50%甚至更多。“有营销员才能有保费,尤其是个险业务。寿险公司不仅有业务推动或激励方案,还有增员方案,还有对分支机构外勤人力的考核指标。分支机构有增员任务,就会制订相应的增员方案,如果外勤能增多少人,就给多少奖励。”
保险公司除了招聘平台长期开放职位、定期组织招募会外,还在周末假日组织保险、教育、美甲、剧本、插花等各类培训活动,吸引有意向的人加入。此外,“老”代理人介绍新人也是重要的增员方式,不仅会有一些奖励,也是很多公司的考核指标与也就指标要求。
在此背景下,诸多保险公司为增员打出“绝招”,不惜采取虚假增员,骗取上级公司的人头费。
例如,某保险代理主管在分类信息平台发布招聘需求:提供照片,分配工号,不坐班,无销售任务,公司提供代打卡,每月500元薪酬。还有“分身入职”,就是找一堆人员资料办理入职,除了自己正常的留存指纹,剩下的指头,每个指头留一个指纹,每个指纹算一个增员。
分支机构对虚假人力心知肚明,有时候对外勤主管的虚假增员采取纵容的态度,至少这样在短期内会实现“双赢”。
2019年某保险公司分公司实名爆料,所在分公司骗保套钱谋取私利等问题。爆料信中提到,其所在分公司为了完成增员人数任务,在内部系统中窃取客户身份证等个人资料办理虚假入司,10多年来平均每年有200多人的虚假增员,套取公司奖金、绩效和队伍建设费几百万元等。
虚假增员与虚假考勤,给险企带来巨大经济损失
成本控制能力是保险公司盈利与否的一大影响因素。人力成本中,薪资占比达85%以上,福利成本占比高于12%。不同保险企业之间人力成本的占比差距较大,其中,产险公司相对寿险公司差距更明显。
调研显示,保险行业人力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稳定在30%-31%之间,寿险公司人力成本占比在27%-30%之间,而产险公司则在32%- 36%之间。其中,产险公司的人均人力成本从2012年的20.77万元到19.11万元。寿险公司从2012年的9.76万元左右小幅上升至2014年的11.75万元。不难看出,产险公司的年人均人力成本是寿险公司的两倍。
随着保险业保费增速持续走低,行业迈入转型期,降低无效内耗、提升代理人效能迫在眉睫。
监管企业齐下手,严控虚假增员与虚假考勤
保险行业开始进入修正期。越来越多的险企开始对企业内部进行改革,降低固定成本、裁撤冗余部门、缩减人员团队等动作屡见不鲜,这也驱动了保险业的良性发展。
减员的压力从监管至险企陆续启动。2021年4月,银保监会发布《关于深入开展人身保险市场乱象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》,围绕销售行为、人员管理、数据真实性、内部控制等方面,对保险市场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重点风险进行专项治理。
其中,重点治理人员管理弄虚作假、松散失序等行为,主要包含:1、是否存在虚假学历、虚假身份信息;2、是否存在以避税、维持团队架构、完成激励方案、套取费用为目的虚增虚挂从业人员;3、是否存在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、被保险人、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,倒卖保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考核要求,不及时为离职从业人员办理注销手续,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等。
2020年开始,多数保险公司重视业务流程管理,严肃考勤与处罚规定,以提升员工纪律与业务效率。同时,部分险企与顶象等公司合作,通过技术手段防范和严格的考核审查,及时防范虚假考勤等行为,及时清理不达标的代理人,降低无效的人力成本消耗。
根据上市险企公司半年报显示,保险公司在职员工人数已经连续两年下降。多家保险公司个险销售人力,从16.3%、23.4%、32%,最高下降51.4%。
增效提质的措施也相继开始。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《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》,明确了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概念,将保险代理机构中从事销售保险产品或者进行损失勘查、理赔等业务的人员纳入本规定,对其行为作出约束,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制定相应的罚,并首次提出了“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”概念。
“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”制度有利于培养一批高端、精英的独立保险代理人,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,推动我国保险代理人队伍将步入专业化、职业化的模式,成为改变行业业态,重塑行业声誉度的有力推手,推动保险行业进一步健康发展。